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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考分离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8    作者:教务处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推进学业评价方式的转变,构建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我校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以考优教、以考促学,激励教师潜心教书,引导学生勤奋向学,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教考分离试点工作。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教考分离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副处长任副组长,教学院(部)主管教学副院长任组员,全面负责学校教考分离工作。

教学院(部)成立教考分离管理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任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教务办主任组员,负责制定本教院(部)教考分离考试实施细则,做好教考分离题库建设与维护、命题、监考、阅卷、试卷分析等工作。

二、考试的课程范围

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原则上为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公共必修课、专业课等。

(一)实施教考分离的公共必修课包括:思政类课程(推荐1门)、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大学计算机基础。承担公共必修课的教学院(部)根据学生基础、教学效果等推荐1-2个专业的自然班级,参与教考分离试点考试。

(二)实施教考分离的专业课由教学院(部)确定,每个专业推荐1门专业课作为教考分离试点课程,实施教考分离试点考试。课程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考试的实施过程

(一)命题与组卷

1. 教考分离课程命题工作的总原则:坚持质量导向,尊重教学院(部)的主体地位,遵循学科专业特点。

2. 教考分离课程原则上按照考试卷面分值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开展命题工作。

3. 教考分离课程命题人员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目标、教学大纲制定试卷,试卷内容应覆盖本课程教学内容。

4. 根据学科、专业、课程特点,采取校内教师命题、校外同行命题等形式完成命题工作。校外同行的资质由教学院(部)负责审核,校外同行的邀请由教学院(部)主导,教务处协助。

5. 实施教考分离的公共必修课由承担该课程的教学院(部)负责安排命题教师,提交6套试卷。教学院(部)须邀请校外同行,以校外命题的形式,提交1套试卷。实施教考分离的专业课由各教学院(部)负责安排命题教师,提交6套试卷。

6. 要求每套试卷均能基本覆盖本课程教学内容,每套试卷之间重复率不超过20%,且每套试卷必须包括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由课程所属教学院(部)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考试备选试卷。

7. 经审核合格的试卷,由教务处从中随机抽取1套作为教考分离课程考试的使用试卷,教务处指派专人负责印刷、分装、保管。考试前1小时各学院到教务处领取试卷。

(二)阅卷

1. 教考分离课程阅卷工作的总体要求:统一评分标准,采用密封、流水作业、集中方式进行阅卷。

2. 阅卷完毕后,教学院(部)指派专人负责统计卷面分数及卷面合格率,并签名。

(三)成绩录入

教考分离试点课程的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录入。

四、其他要求

各教学院(部)于2024年5月31日下班前将教考分离试点课程汇总表提交教务处专业建设科,电子版发送nylgzlk@163.com。考试前1周将备选试卷电子版(须用U盘拷贝)及试卷传递单交教务处专业建设科,行政楼115房间。

联系人:史彰民

联系电话:62073875


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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